方城法院:司法暖人心 倾情送锦旗

2月6日上午,冯某某来到方城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高效廉洁办实事 热情贴心为黎民”的锦旗送到法院,感谢方城法院的倾力执行,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案件要追溯到2016年。2016年,冯某某购买了方城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两间商铺,但到2020年6月也未交付。冯某某将方城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方城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需退还原告冯某某购房款及利息、赔偿金等共计170万元。后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冯某某遂向方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方城法院依法对该房地产公司名下登记的五套商铺予以拍卖时,有多个案外人对相关商铺提出执行异议,导致执行进展缓慢。恢复执行后,又因需拍卖的房产涉问题楼盘,拍卖程序也止步不前。执行工作屡历波折,导致申请人冯某某情绪较为激动。

方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在了解案情后,多次接待冯某某来访,一方面稳定冯某某情绪,另一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要相信政府,相信法院。为彻底解决纠纷,维护胜诉者权益,李文科多次与县问题楼盘专班进行沟通协调,同时约谈涉事房地产公司,使得案件执行有了新的转机。

最终经过法院协商,方城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申请人冯某某履行现金30万元,又将两处商铺以物抵债给冯某某,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胜诉权益终于得到保障,冯某某非常感谢李文科院长的倾囊帮助和执行干警周茂盛的全力执行,特意制作锦旗送到法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李文科院长因公务外出,委托综合办主任胡玉玺和执行干警周茂盛接收,并通过电话向冯某某对法院工作的肯定表示感谢,称这是方城法院节前收到的最好礼物。

锦旗虽轻,但情意浓浓,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办案公正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公平正义的认可,亦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程远景 高尚)

推荐内容

网站地图